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将进行调整和扩大
继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表示资源税改革方案已基本成熟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日前表示,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改革资源税制度,加大保护资源的力度。税务权威人士日前透露,资源税的改革方案今年下半年推出的可能性很大,而且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也将扩大。该人士透露,在目前的宏观政策大背景下,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越来越成为发展的焦点问题。资源税改革方案考虑将原来没有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的一些自然资源也全部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比如地下水的开采等,以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杜绝浪费性使用。据悉,资源税改革方案考虑将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即定率征收。这样一来,矿产和盐产品的销售价格发生变化,资源税虽然税率固定,但税额会跟着销售价格发生相应变化,与市场行情的变动紧密联系。但是,按照销售价格来从价征收的方式,很难区分贫矿、富矿开采的艰难程度,而是统一按照销售价来定率征税。“资源税改革中,从价征收与从量征收并存的征收方式更适宜。”财务部科研所研究员孙刚认为,在价格波动明显的时候,按照从价征收的方式征税比较理想:但是在价格相对比较稳定的时候,继续维持从量征收则是更好的选择。“比如污染较大的高硫煤,它的价格比较低,如果按照从价征收的方式征收资源税,高硫煤就比价格相对较高的低硫煤占便宜了。”
|